一、负责制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工作制度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为交易各方和各职能部门进场办公提供场所和服务,收集、审核、发布招投标项目相关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各种信息和政策、法规、技术咨询服务。

  三、对进场交易的项目和参加交易的各方进行登记,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程序性监管。

  四、维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市场秩序,协助有关部门监督交易双方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对交易双方执行有关工作规则和程序进行监督,协调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章行为。

  五、建立并管理公共资源交易评委专家随机抽取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