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诞生,使中华民族的历史从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在党领导人民取得革命、建设、改革伟大胜利的历史进程中,经过实践和理论的双重探索,我们坚定不移地走上了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道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更加重视依法治国,更加注重法治在现代化建设和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任务,并把全面依法治国提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高度,开启了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新征程。

■全面依法治国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问题。我们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和人民整体利益的战略高度和全局角度,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定位。

■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并不排斥政治领导、组织保障、方针政策指导、发动依靠群众、思想政治教育等的重要作用,而是强调应形成诸种方略共治的国家治理体系,其中依法治国是基本治国方略;确立法治为基本方式,并不排斥道德、纪律、行政、经济、乡规民约等方式方法的重要作用,而是强调要综合运用多种规范手段,形成规范共治体系,其中法治是基本治国方式。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法治文化整合起来,构建全面依法治国“四位一体”的战略推进格局,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道路自信、法治理论自信、法治体系自信和法治文化自信。

(作者:李 林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