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二十一日)立法会会议李柱铭议员的提问和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的答复: 政府的政制发展专责小组在其第五号报告中指出,该小组在其第四号报告的咨询期间,接获关于功能团体未来路向的意见,包括建议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简称“香港特区”)立法机关设立“两院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有否评估在香港特区立法机关设立“两院制”会不会违反《基本法》的规定;若会,理据是什么;若不会,原因是什么? 就李柱铭议员的提问,我们有以下的回应。 政制发展专责小组第五号报告书当中提及关于立法会两院制这议题,是反映我们在第四号报告的咨询期间收到的意见之一
张建宗当日在网志中表示,特区政府依法决定推迟第七届立法会选举一年,以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健康,确保选举在公开、公平、公正情况下进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和基本法有关规定作出决定,香港特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不少于一年,直至第七届立法会任期开始为止,明确香港特区第七届立法会依法产生后,任期仍为四年。这一决定为特区政府正常施政和香港社会有序运行提供宪制依据和坚实的法律基础,其权威性和必要性毋庸置疑
新华社北京8月8日电《国务院关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作出决定的议案》今日已提请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对议案作了说明。 2020年7月2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向中央人民政府呈送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20年立法会换届选举押后事宜的报告》,报告了因应近期香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选举的紧急情况,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决定将原定于2020年9月6日举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推迟一年,同时请求中央人民政府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推迟情况下立法机关空缺问题作出相关安排
政府发言人今日(六月十日)表示,在考虑过订定换届选举日期和选举前提名期的相关法定条文,以及过去公共选举的一贯做法,行政长官已指明二○二○年九月六日为举行第七届立法会换届选举的日期。 因应投票日日期,二○二○年立法会换届选举的提名期将订于今年七月十八日至七月三十一日。为确保所有候选人(包括那些属现任立法会议员)均在平等的基础上竞选,行政长官亦已指明二○二○年七月十八日(即提名期展开的日期)为第六届立法会会期中止的日期,其运作亦随之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