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发展署昨(8)日透露,今将正式预告,将放宽失能者聘雇外劳看护工标准,从现行须全日或严重需要照护的长者,新增85岁以上轻度失能者也可聘雇,预估有3.5万人可受惠。劳发署强调,预告期间仍须听取各界意见,若一切顺利最快8月正式上路。

劳发署外劳管理组长赖家仁说,现行有两种资格可聘雇家庭看护工,第一种是80岁以下需全日照护者,像是全身瘫痪、植物人;第二种是80岁以上严重需照护者,在巴氏量表列出的生活自理功能,如大小便控制、穿脱衣服等有六成项目需他人协助;本次考量85岁以上算长寿,若有一项无法自理又无人协助将加速老化,故修法放宽。

劳发署预告修正“蓝领外国人工作资格审查标准、雇主聘雇外国人许可及管理办法”,未来经认定年满85岁以上,无法独力洗澡、行走,或需要他人喂食的轻度失能长者,且又聘不到本劳照护,即可聘雇外籍看护工。

劳发署长刘佳钧分析,目前国内85岁以上的中、重度失能者约有10万人,仅有约6成聘雇外劳,而轻度失能者有5.7万人,因此初估政策开放后可望嘉惠6成轻度失能者,约3.5万人。

但刘佳钧表示,至今训练合格的本国照护员共10万人,仅有2万多人投入照护工作,在人力缺口极大情况下,经评估开放后确实不会影响本劳就业,未来开放后当外劳休假时,还能吸引本劳回流递补其照护工作。

刘佳钧引述劳发署今年初做的民调指出,家中有65岁以上的家属,有6成认为若无人照顾,家中长辈健康恐会恶化,因此有高达9成家属支持开放85岁以上的轻度失能长者聘雇外劳;另一份民调也显示,虽有5成合格的本国照护员反对开放,但没意见及不反对者也占了5成。

对于民间团体担忧的本劳就业问题,刘佳钧也强调,就业服务法第24条已完成修正,纳入妇女二度就业、中高龄者,若真的受到外籍看护工来台而丢了饭碗,劳发署会提供职业训练机会并发给津贴,协助民众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