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关于变更中国人寿(601628)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米易县支公司营业场所地址的请示》(国寿财险攀发〔2022〕6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等法规,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米易县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攀莲镇安宁路56-1(米易县商会大厦13楼)变更为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攀莲镇安宁路56号(米易县商会大厦4楼)。

二、请按《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办理公告事宜。

三、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方式做好后续服务工作,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请持本批复办理市场变更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