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日公告废止“青年活动中心住宿设施管理及安全维护办法”,逢甲住宿代表全台13处救国团青年活动中心即日起失去承租国有土地的法源与资格,也不再属教育部管辖,成为“三不管”的违法单位。对此,救国团主任葛永光昨表示,在“没办法”的过渡期间,救国团会“自我管理”青年活动中心。
救国团青年活动中心遍布全台,共有剑潭、金山、复兴、日月潭、溪头、阿里山、曾文、澄清湖、垦丁、天祥、澎湖、金门、观云等13处据点。其中历史最悠久的金山青年活动中心,创建于1960年,陪伴民众近一甲子。
马政府执政期间,救国团依据教育部订定的“逢甲住宿青年活动中心住宿设施管理及安全维护办法”,承租国有土地合法经营这13处青年活动中心。此一法案去年遭立委抨击为“幽灵法案”,教育部1月预告废止该法,期间救国团与多位立委从中斡旋,教育部仍维持原议。
教育部青年署指出,公告废止前,教育部已行文给交通部观光局,将这13处青年活动中心交由观光局接续监督管理。公告废止后还会有过渡阶段,不会马上要求救国团停止营业青年活动中心。
葛永光表示,救国团目前还未收到观光局接手管理的通知,也不知观光局下一步计划是什么。在这段妾身未明的过渡期间,救国团会“自我管理”,“救国团的管理一向严谨”。
发展观光条例中,包括救国团青年活动中心、国军英雄馆、教师会馆,逢甲住宿及劳工中心等在内的住宿类型,有经营至民国114年2月之落日条款,给予一定时间的缓冲期。葛永光表示,希望争取青年活动中心可依此条款持续经营至民国114年,届时若无法取得旅馆的合法经营权,再将这13个活动中心还给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