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月1日起,门诊慢性病资格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认定,慢性病就医购药费用实行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
患者在医院发生的与认定病种相关的医药费用,直接在医院结算。
结算流程:携带门诊医师开具的处方,一式两份、身份证、医保卡、慢性病卡。
部分项目公示(更新日期为2022年8月1日后)
尊敬的医保患者:
感谢您选择在我院就诊,为了使您享受到更优质的医疗服务,保障您的医保合法权益,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1、我院属于二级专科医院,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2、如果您已参加医疗保险,请您入院时务必及时到我院收费处办理医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