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办法》(苏建规字﹝2015﹞2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17﹞290号)文件精神,我厅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活动。现将拟获奖项目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URL]予以公示,拟获奖项目公示期为十天,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1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获奖项目有异议的,可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