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
海宇股份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事业部自2010年成立
海宇股份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事业部自2010年成立,负责军政采购相关工作,在全国各地设立售后服务机构,自2011年入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定点生产企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被装生产企业、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被装在库供应商企业、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在库供应商企业。近几年先后参加过山东省司法厅、公安厅、工商局、地税局、交通厅、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西公安厅、吉林公安厅、江西法院、公安厅、南方电网、山西交通局等地方的招投标工作,从2011年先后为总后勤和武警、公安部生产的被装任务都保质、保量的按期交货,得到了一致好评!
按照自治区财政“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要求
按照自治区财政“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通过出台《公安厅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定期通报“三公经费”执行情况等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决做到只减不增。 2016年自治区公安厅因公出国(境)团组8个,因公出国(境)人次14人,其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因公出国(境)团组7个,因公出国(境)人次13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厅特警总队: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人次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