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近几年参与大学学测指考英文作文及翻译阅卷。由于每位老师每天分配的份数高达四百份,有些老师即便十二小时不眠不休全神贯注,仍然无法勉力完成,因而有些老师为求快速,不仔细阅读全文,但又怕自己评阅过的试卷与另一位阅卷者差距大到六分以上,必须被挑出再阅,所以专打六分与十二分之间的中间安全分数,这样草菅人命作法对于莘莘学子很不公平。
建议大考中心参考“全民英检”对阅卷时间的严格规定,以和学测指考程度相近中级考试来说,廿五份翻译及作文试卷不能少于六十分钟(平均一份至少二分廿四秒),如果老师需要更多时间来评阅也应该被容许,这样才可以大幅减轻老师阅卷的压力,提升阅卷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