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转】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会徽”征选活动计划(3820次观看)

敬致关心台湾教育的各位朋友:

经过长期的努力,禁止教师组织工会的“工会法”终于解禁,全国各地的老师在最短时间内组成了十多个基层工会,在这样的基础上,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也已经在7月11日正式成立,标志着台湾教师运动即将进入崭新的阶段,为彰显教师工会“专业”、“团结”、“进步”的意涵,并增进会员与各界对本会之认同,爰公开征求足以代表本会之会徽设计。

一、 活动目的:

经过长期努力,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业于民国100年7月11日正式成立,标志着台湾教师运动即将进入崭新的阶段,为彰显教师工会“专业”、“团结”、“进步”的意涵,并增进会员与各界对本会之认同,爰公开征求足以代表本会之会徽设计。

五、 评审方式及得奖名额:

由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成立评选小组,遴选3件入选作品,并从中选出优胜作品一件。

六、 奖励办法:

优胜作品颁给奖金2万元及奖状一只;入选作品各颁给奖金5千元及奖状一只。

七、 收件期限:

于100年9月16日下午五时截止收件,以邮戳收件为凭。

八、 报名方式及作品规格:

1.每一作者参选作品件数不限,但参赛作品以未曾发表为限。

2.标志尺寸为15cm×15cm,彩色稿与黑白稿各一式,彩色稿以不超过四色为宜。(彩色稿部分,请详细标列CMYK印刷用色)

3.图稿请装裱于200磅A4黑色卡纸上。正面不得出现任何个人资料或记号。(建议加覆描图纸以保护作品)

4.请缴交电子图档光碟,包含设计图向量档与JPEG图档,两种档案都必须为CMYK档,JPEG图档分辨率不得小于300dpi。

5.报名表(参阅附件)请以Word档与图档存于同光碟一起缴交,其中设计理念说明字数以500~800字为限。(每一件作品请附一份报名表)

6.以挂号邮寄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地址:104台北市民权西路27号2楼,并于信封外左下角注明“参加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会徽征选”字样。

1.得奖作品须另行缴交原始设计电子图档,其著作权归“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所有,并放弃著作人格权。

2.主办单位对得奖作品除保有删改、修饰权,并有印制、宣传及刊登之权利,不另致酬。

3.作品如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权者,除追回所有奖励外,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4.参赛作品概不退件,未达评审标准,奖励得予从缺。

5.参赛者应同意主办单位将参选作品扫描制成光碟供内部建档使用。

6.填妥征选报名表格即视为认同征选办法一切规定,如有未尽事宜,主办单位得补充规定之。

8.上网公告后开始收件,评审完成后除专人通知得奖者外,并将结果公布于网站。

9.活动联络人: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文宣部主任罗德水、苏惠樱秘书 洽询电话:(02)2567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