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活化灾害防救团体,激励成员服务士气,自106年起,特办理全国灾害防救志工菁英表扬活动,希望借由灾害防救志工们不求回报、牺牲奉献的精神,带给社会正面的力量,一同守护我们生活的家园。
灾害防救团体需在各直辖市、县(市)政府登录有案,个人领有救灾识别证,且连续在该团体服务满5年,符合甄选规定且表现优异者,均可由所属灾害防救团体向直辖市、县(市)消防局报名推荐,并经各直辖市、县(市)消防局确实核对相关佐证资料后,择优遴荐人选。
经辖内各灾害防救团体推荐后,由各直辖市、县(市)消防局办理初评,再由本署业务单位进行复评,复由本署组成甄选委员会,投票评选,当选人员,本署择期公开颁奖表扬。
附件3-全国灾害防救志工菁英甄选推荐表.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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