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余瑞仁/桃园报导〕桃园县冯姓妇人在丈夫的车子装设GPS,跟监、录音搜证到丈夫与情妇通奸,却因此吃上违反通讯保障及监察法官司,这个个案虽然尚待法院裁判,但已经点出民众在自行搜证时得注意的法律问题,检警也提出合理的搜证手法,呼吁民众注意。
检方说,夫妻任一方为保护婚姻,虽可采取必要搜证手段,但除搜证对象,也须注意搜证“场合”。
法界认为,通常而言,对自己名下的电话、房屋、车辆内进行电话侧录、录音、录影、照相等搜证行为,并不会触犯法律,或者在公共场所进行录影、录音、拍照、跟踪等,也不致违法;但在他人名下的电话、居所或车辆搜证,如非执法人员根据法律许可实施,都已经触犯通讯保障及监察法。
检警也提醒,多数民众并没有搜证经验,通常都委托征信社协助,但征信社人员对于游走法律边缘的行为,通常“只会”提供器材,却会规避成为“行为人”,民众对征信人员的说法,千万不要言听计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