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行政服务中心是学校党支部和校委会的综合服务机构。具有传达、协调、执行、指导、调控、组织六大职能,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公文处理、组织会议、信息处理、年鉴汇编、机要保密、对外联络、组织重要活动、综合管理服务等工作。

1、起草、审核和印发各类公文,审核各部门代拟的以学校或校领导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稿;组织起草学校全局性重要材料。

2、围绕党支部和校委会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3、处理机要文书,协调推动全校的保密工作。

4、组织学校行政例会、年级长例会,综合协调各项工作进度。

5、接收上级各类指示、文件,根据文件内容分发至其他各职能机构,并督办工作执行。

6、参与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全局性的改革方案。

7、负责学校公务接待和校内外的联络工作。

9、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印章和学校领导公用印章,监管各部门印章的刻制和使用,开具学校介绍信。

15、负责学校人事考察、考评及奖惩工作,组织年终评优、评先工作。

16、组织教职工职称评定和指导装订申报材料工作。

19、负责学校招生和教师招解聘工作。

20、完成学校党支部和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1、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主持学校行政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2、受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委托,代表学校处理对内、对外的有关事项。

3、负责主持召开行政办公会议、工作例会以及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工作部署,研究决定安排学校办公室的重大事项。

4、拟定各级来文来电的分送处理意见,组织起草学校党政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总结、计划、决议、纪要等文件,审签学校党政各类文件,签发学校行政中心文件。

5、协助校领导组织好校务会及全校性会议,负责校务会议题的初审并分报主管领导审定;审签会议纪要,督促检查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

6、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综合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

7、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搜集整理信息,积极发挥领导参谋助手作用。

8、督查督办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批示、学校的重要决定以及校领导安排事项的落实。

11、协助校领导组织处理学校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12、负责校内外的联络沟通和公务接待工作。

13、负责印信管理、来信来访、校友联络、机要保密、年鉴编纂等工作。

14、负责学校行政中心的资产财务、人事调配、安全保卫、服务保障等工作。

15、负责行政中心的自身建设,组织本中心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16、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