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县(市、区)教育局、市属民办中等专业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石家庄市教育局组织检查组对市属民办中等专业学校2018年度办学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年检结果为优秀的民办中等专业学校(9所)
对年检结论为优秀的民办中等专业学校在奖励资助、招生指标、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支持和倾斜。
二、年检结果为合格的民办中等专业学校(35所)
以上35所民办中等专业学校2019年具有招生资格,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活动,全面提高办学水平。
三、责令整改的民办中等专业学校(3所)
以上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年检评估意见及整改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整改方案7月底前报市教育局职成教处405)。整改完成后,及时向市教育局提出复查申请,市教育局将组织复查,复查通过的,允许2019年招生注册,复查未通过的,取消其2019年招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