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本部门工作规章,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二、制定学校后勤管理财务年度预算计划,负责审核后勤管理预算内经费(维修费、水费、电费等)和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负责学校维修改造、更新工程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三、负责协调学校后勤管理事务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代表学校签定有关协议;

四、按照学校的规定和要求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代表学校行使甲方职能,与后勤服务经营实体签订各类服务合同及协议;负责后勤管理处职责范围内各类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审核;

五、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学校餐饮服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学校的餐饮服务经济实体;

六、负责制定学校物业管理、校园管理的工作计划、完善学校物业管理、校园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督查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的落实;

七、制定和完善学校节能降耗、环保总体规划、相关管理措施、标准和规章制度;

八、负责学校收发室管理工作;

九、做好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后勤管理处下设综合科、质量监督科、维修管理科、节能管理科、规划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