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学校已经正式发布了《鲁东大学VI视觉识别系统》和使用管理办法,学校的校名、校徽、校训、校风、校歌、校旗以及学校各有关机构、学生组织名称,学校建筑物名称及校园风光照片均是学校专属的,是学校的无形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可擅自使用和冠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互联网学校有关标识的使用,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加强和提高师生标识使用**意识,维护学校的名誉,校内外单位及个人凡是使用校名和其它标识冠名的均须向党委宣传部申请并获取授权,其他非法使用均视为侵权,需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拒不整改的,学校将向有关部门举报并起诉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