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同及支持办学团体的办学理念、宗旨及学校使命;
符合教育局认可担任幼稚园校长之要求及专业资格;
具五年或以上幼稚园行政管理经验;
《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
具卓越领导及管理教师团队能力,并能制定学校持续发展方向和策略;
具良好的中、英文语文能力及沟通技巧。
申请者请备申请信函及个人履历、附上个人教育理想短文,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或以前,寄达或送交九龙亚皆老街 206 号“幼稚园遴选委员会”收。信封面注明应征学校名称,如没有注明,则当作同时申请两间学校论。此招聘不接纳电邮申请。
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将予以保密及只用作招聘有关职位用途,若于 2023 年 3 月底前仍未获约见,则作落选论,其资料会被即时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