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宏儿作杭州市余杭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区人民法院院长罗鑫作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陈娟作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5.通过《杭州市余杭区第十五届第一次会议关于通过杭州市余杭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的办法》。

备注:秘书组需将各候选人建议名单于中午12时前发送至各代表团。

上午11时左右,举行主席团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后):

1.审议并提出各项候选人建议名单:

(1)杭州市余杭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2)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候选人建议名单;

(3)杭州市余杭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建议名单;

(4)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建议名单;

(7)杭州市余杭区第十五届人大法制(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日程(草案)

列席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次全体会议:

听取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

(委员在主会场、列席人员在分会场列席会议)

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

3、通过区十一届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候选人名单;

5、通过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决议(草案);

6、通过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初审情况的报告。

3、选举产生区十一届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

2、通报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初审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