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今日于《星岛日报》发表的文章,本人感觉到政府终于对香港粤剧的发展,表达了最起码的重视。而曾局长对本人文章的回应之快,更是令我感到喜出望外。不过,对于曾局长的几点言论,本人实在有点摸不着头脑,还望曾局长指点迷津:
首先,本人从来未有如曾局长在文中所言,引述或发表“过往二十多万租金其实是‘劲蚀’之言论,希望曾局长可以尽快澄清有关言论的理据。再者,本人从来没有就新光戏院的租金水平发表任何言论,文中指传媒公布租金水平后,本人立即站出来呼应云云,实在子虚乌有。
身为立法会议员,本人的职责当然是倡议和推动对社会有利的政策,正如曾局长文中所言,粤剧是高雅而又深入民间的传统表演艺术,所以我觉得推动粤剧发展是重要的社会政策,亦因为这样我才义不容辞在此事上尽少少绵力。看毕曾局长洋洋千字的回应文章后,本人仍然看不到政府对粤剧发展有长远的政策计划,究竟曾局长何时才可以给予我们一个有诚意的答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