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报价最优惠者为中标单位。

1、中选人向招标人提供本项目服务:

中选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需要提供除成果文件外的其他文本材料及电子文件。

2、为保证中选人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招标人应当向中选人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招标人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向中选人提供中选人要求的全部技术纸质和电子版文档。

中选人为招标人提供服务过程中,招标人应配备相关人员配合中选人提供相应的咨询相关工作。

5、供应商应保证在完全了解采购人的需求上完成本项目并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

7.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