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819号)和《浙江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浙自然资发[2019]33号),我区以"全面排查、摸清家底、一矿一档、分类施策、综合整治、生态修复、严管严控、依法管理"为手段,全面推进新区内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现公示如下:
1.在产矿山治理。根据"边开采、边治理"要求,我区累计整治3家,完成治理面积约41.3919万平方米完成率100%。
2.废弃矿山治理。我区累计治理废弃矿山6座,完成治理面积约218万平方米。完成率100%。
南太湖新区露天矿山综合整治项目已全部完成,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南太湖新区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附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