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美国游学-兵役篇-役龄前在国外就学男子申请再出国适用条例?
* 须在18岁当年12月31日前出国。
* 1998.6.26修正版规定18岁12月31日以前出国,19岁12月31日以前在国外就读4年制大学,始可符合返国再出境条例。
* 以上规定目前已放松,若19岁12月31日以前未拿到大学入学许可,先暂缓回国,待拿到入学许可之后,才可回来办理再出境。
* 在国内停留时间每次不得超过2个月(可申请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 就读最高年龄:大学至24岁,研究所硕士班至27岁,博士班至30岁,均计算到当年12月31日止。
* 所修习之学历课程比照国内教育体制且修业年限须超过一年以上。
* 经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之台商及其员工之子,于届满16岁之年12月31日前赴大陆地区,均与父母在大陆地区共同居住,并就读当地教育主管机关立案之正式学历学校,并修习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