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5日讯)兄弟姐妹4人涉及总额180万2455令吉63仙洗黑钱活动,今日被控上怡保地庭,共面对100项控状。他们皆表示不认罪,法庭允许4人共以120万令吉和担保人保外候审,并喻令他们将护照交给法庭,同时每日前往最靠近的警局报到。

4名被告分别是**凯兰妮(35岁,前会计执行员,目前无业)、莫哈末凯鲁阿斯南尼(34岁)、诺依斯雅妮(33岁)和莫哈末诺胡赛尼(26岁,无业)。

他们是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在此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在每条罪状下,可面对监禁不超过15年,以及罚款不少过所获非法收益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