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韶委字〔2020〕2号)精神,引导我市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增强产业市场竞争力,我市拟对2021年度***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国外知名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制造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现将奖补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在本市依法登记设立,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含HACCP认证、绿色产品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国外知名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等认证证书,且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制造业企业。
2021年度***获得如下认证的制造业企业,拟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具体奖补标准以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1.测量管理体系认证;
3.食品行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HACCP认证)。
企业获得以上认证证书必须在***认监委的“认证行政监管系统”可查询,且处于“有效”状态。
(三)***获得国外知名产品认证机构(该认证机构获得外国政府官方批准)认证证书,且产品已有出口记录,奖补1万元(一企多证的,不重复奖励)。
(四)已获得上述所列认证证书后再次获得同类认证证书或因撤销、注销、过期失效等被停止上述证书后再次认证获得证书的不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