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客语能力中级暨中高级认证”即日起开放报名至8月10日止,敬请转知所属及学生鼓励踊跃报名参加,请查照。

二、本市客家人口占4成约为90万人,居各县市之冠。查客家基本法第9条规定略以,推行客家语言文化成效优良者,应由各级政府予以奖励。复查客语为通行语实施办法规定,服务于客家人口达三分之一以上地区之机关(构)、学校之公教人员,应于8年内有符合该地区客家人口比例之人数通过客语能力认证。又,依“本府鼓励所属机关学校及事业机构员工提升客语能力作业要点”规定,本府员工参加客语能力中级暨中高级认证者得公假或补休,通过中级者可申请新台币(以下同)2000元礼券及嘉奖2次;通过中高级者可申请3000元礼券及记功1次。

三、旨揭考试日期为本年10月24日,为鼓励各单位踊跃报考认证,本局订定“109年度桃园市政府客家事务局鼓励团体报考客语能力认证实施计划”,补助团体报名费、车资及餐费等费用;并订定“桃园市客语能力认证团体报名奖励计划”,规划“各级别报名人数竞赛”及“通过认证奖”2种

奖励机制,最高可获得1万元礼券。

四、又依本局“鼓励民众参加客语能力认证补助作业要点”规定略以,设籍本市民众报考中级暨中高级认证合格者,通过中级者可申请2000元奖励金;通过中高级者可申请3000元奖励金,本府亦订定“桃园市公私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学生通过本土语言能力认证奖励计划”中级暨中高级认证合格之学生,由学校核予奖状1纸及每名核发奖金750元整。惟前揭奖励(市民合格奖金、员工合格礼券及本土语言认证)不得重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