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Queensland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签订的协议,双方设立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昆士兰科技大学联合奖学金项目(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 Queensland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Joint Scholarships)。该项目将选派中国学生赴该校攻读博士学位。
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国家留学网“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具体的学科、专业方向以昆士兰科技大学已开设的课程为准。
在学习期间的相关学费、签证申请费、旅费及生活费(含海外学生医疗保险)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和昆士兰科技大学共同提供。昆士兰科技大学将提供全额学费。国家留学基金将负担奖学金生的一次性往返经济舱机票、签证申请费及按中国政府奖学金标准确定的生活费(含海外学生医疗保险)。
(一)申请人应符合《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1.具有昆士兰科技大学无条件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资格。因此,申请人必须达到昆士兰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课程在学术和英语水平方面的一般选拔标准。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2007年10月—2008年2月20日,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提交申请材料并取得外方的正式录取通知。具体要求、程序和截止日期以昆士兰科技大学公布的信息为准。请在申请时注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昆士兰科技大学联合奖学金项目(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 Queensland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Joint Scholarships)。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2008年2月20日至3月2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及报名、评审费500元人民币/人。网上报名时,请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计划留学院校”栏中填写昆士兰科技大学英文官方全称(Queensland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并严格按照校方正式录取函上所注留学期限填写“资助期限”栏。
“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由所在学校受理申请。其他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学校及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并于2008年3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及报名费、评审费统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或相应受理机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学校及受理机构自2007年11月12日起提供咨询。
1.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研究生类别)的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2.昆士兰科技大学正式录取通知复印件(一式一份);
3. 向昆士兰科技大学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每份材料首页附材料清单)。
录取人请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被录取人员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7月,具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为准。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⑴申请时应提交昆士兰科技大学正式录取通知。
⑵各校或受理机构整理申请材料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