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马戏表演团和其成员可以不满足一年关系的要求,也不必满足国际认可的要求;

一些国家知名的演艺团队有可能免除国际认可的要求,但是需要在自己擅长的演艺专业闻名全国。

以上提及的个人或者团队在演艺过程中的关键支持人员,且其工作不能是无法被当地美国工人替代的;

主要包括前台办公人员,摄像师,灯光师,舞台人员等。

申请人的美国雇主提交I-129表、申请费和相关申请材料;

提供团队具有杰出成就或者获得国际奖项的证明,以下提供其中之三:

有社论,广告,宣传稿件,出版物,合同等证明该演艺团队在知名节目或者活动中是领衔主演的地位;

有报纸,行业杂志,杂志或其他出版物的相关报道证明该演艺团队已经取得了国际认可的杰出成就;

有报纸和出版物之类的报道证明该演艺团队作为领衔主演给享誉盛名的机构演出过;

有行业杂志,主流报纸或者其他出版物证明该演艺团队商演成功,比如高的收视率,票房,记录,唱片/影响销售量等;

该演艺团队得到了该领域的评论家,组织结构,政府机构或者其他专家的认可;

跟同行类似演艺团队相比,收到更高的报酬,可以通过合同或者其他证据证明。

注:对于关键支持人员,需要美国雇主单独递交I-129申请,并提供劳工组织的书面咨询意见,支持人员对于演艺个人或者团队的必要性说明,支持人员与雇主书面合同复印件或者口头约定汇总。

在新雇主提交I-129表后申请人才可更换雇主,I-129通过后才可以开始给新雇主工作。

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获得 P-4 身份,家属不能参加工作,但可以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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