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近几年,环境监测业务量大幅度增加,而环保部门监测力量相对不足,一些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已逐步进入合肥环境监测市场。但由于监测质量参差不齐,存在较大隐患。对此,合肥市环保局出台了《合肥市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管理规定(试行)》,即日起环境检测机构均须向环保局备案,环保局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
昨日,合肥市环保局科技监测处有关人员介绍,今后,合肥市环保局对在合肥市开展环境检测业务的社会化机构实行登记备案管理,自即日起,各机构可自行下载表格申报。届时,将在市环保局网站上公布所有备案的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名单、业务范围、检测项目等,方便委托单位选择、甄别。
备案后的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应当每半年向市环保局报送一次工作基本情况, 市环保局还将不定期组织对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纠正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