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4月15日因地方制度法修正公布相关条文,经行政院同意台北县、台中县(市)、台南县(市)、高雄市、县改制后直辖市政府并于99年12月25日成立。
本市同道依会计师法之规定,筹设台中市会计师公会,由会员张丕光、纪敏沧、林实春、王日春、黄桂珠、魏秀文、萧珍琪、施文墩、陈蓝夫、叶梅琼、黄志坚、李儒哲、林健德、凃清渊、吕惠民、陈韵如、胡钧远、卢昭君、赵志浩等19位会计师担任筹备委员,于100年8月24日召开台中市会计师公会成立大会,并选出纪敏沧会计师担任第一届理事长,会址设于台中市西屯区文心路二段201号5楼之8。
于108年7月3日迁址至台中市西区自治街155号6楼之3,正式与台湾省会计师公会中区办公室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