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指派李炜、凡章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公司于近日收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函》。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凡章、李炜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但因工作安排调整李炜不再担任公司2020年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现指派注册会计师杨婷接替李炜继续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变更后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凡章、杨婷。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构成不利影响。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婷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婷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婷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