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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署所研拟的“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已于2022年5月11日及12日经立法院6个委员会联席会议审查完竣。环保署将积极向立法委员说明,争取其支持,早日完成修法,以利推动温室气体减量工作。环保署说,衡酌我国排放结构特性,修法通过后,将依排放量规模分阶段对温室气体排放源征收碳费,并结合企业提出自主减量计划,符合指定目标适用优惠费率;同时鼓励大排放源(碳费征收对象)带领小排放源或小排放源自愿执行温室气体减量措施,其所产生之减量额度可以移转、交易或拍卖,以经济诱因加大减碳力道。

环保署表示,各国为达成净零排放目标,无论是私部门企业或是国家层级,都以减少本身或国内温室气体排放量为优先,购买境外减量额度(常被称为碳权)抵销排放量不会是优先选择,否则无法掌握研发、示范及部署减碳技术先机,将失去在减碳路径上创造经济价值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