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皖学位秘〔2012〕11号《关于开展安徽省第四届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URL])及《蚌埠医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文件精神,现开展省级及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与评选工作(参加评选的是自2009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请各科室积极申报,并于2012年11月15日之前将推荐的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和安徽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以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科研科。学校将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评选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比例为不超过当年硕士学位获得者总人数的10%,并在此基础上按照文件规定推荐3篇参评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省学位办及学校将对获得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分别给予表彰及奖励。
1.参评学位论文,推荐表中的各项成果获得的时间,均应是在攻读学位期间或获得学位后一年内获得。
2.涉及到学科代码及学科名称的栏目,均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学科代码和学科名称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