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首次公示日期:于2020年08月19日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
四、原内容:
4.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5小项: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4.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款号”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4.3.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
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五、现变更为:
5.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5小项: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及2020年以来的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
5.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款号”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及2020年以来的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