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中的第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29日至2021年04月0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更正为:时间:2021年03月29日至2021年04月1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中的第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时间:2021年04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1. 原在2021年03月29日至2021年04月0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期间获取招标文件的仍然有效。
2. 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本更正公告有不符之处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本更正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