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水泵及自动警报与侦测系统之动力供应来源,至少应有两处。

二、水泵之动力来源为电力时,其一应为一主发电机经由主配电板供电,另一应为应急电源经由应急配电板之专用馈电线供电。专用馈电线之布置,除为抵达适当配电板所必需外,应避开厨房、机舱空间与其他具有高度火灾危险之围闭空间,并应接至接近喷水泵之自动转电开关。有关之馈电线上不准联接其他开关。同时,自动转电开关之设计,应当主配电板之供电有效时,能由主配电板供应。但当主配电板供电失效时,能自动转接应急配电板供电。

三、水泵动力来源之一为内燃引擎者,除应远离甲种机舱外,应位于此喷水系统所防护空间之外,当防护之任何空间发生火灾时,应不致影响该引擎空气之供应。

四、警报与侦测系统之电源,应有一项为应急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