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转知经济部“具创新能力之新创事业认定原则”,请查照。

教育部转知文化部检送“考古遗址发掘资格条件审查办法”第4条、第8条修正条文勘误表及修正条文对照表勘误表一案,请查照。

“教育部补助推动人文及科技教育先导型计划要点”第2点、第3点、第4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0年2月23日以台教资(一)字第1100013855B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行政规则)1份,请查照。

教育部转知文化部颁布“考古遗址发掘资格条件审查办法”修正发布之发布令一案,请查照。

国科会“科研成果产业化平台”计划,校内受理自即日起至111年11月18日(五)止。

国立科学工艺博物馆办理“教育部洁能系统整合与应用人才培育计划成果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