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保安司司长一切所需权力,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与汤加王国交易申报局签署关于打击清洗黑钱、恐怖活动融资及相关上游犯罪情报交流的合作谅解备忘录。
第117/2021号保安司司长批示 - 将若干权力转授予金融情报办公室主任,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与汤加王国交易申报局签署有关打击清洗黑钱、恐怖活动融资及相关上游犯罪情报交流的合作谅解备忘录。
一、授予保安司司长黄少泽一切所需权力,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与汤加王国交易申报局签署关于打击清洗黑钱、恐怖活动融资及相关上游犯罪情报交流的合作谅解备忘录。
二、保安司司长可将上款所指权力转授予金融情报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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