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111学年度起,台中市国中阶段开始推动学生证数字化。如于台中市政府教育局数位学生证整合服务个人资料同意书勾选同意者,除学生身份识别,将提供学校内图书借阅(限使用教育部全国阅读推动与图书管理系统)、本市立图书馆及国立公共资讯图书馆图书借阅、本市大众运输交通乘车优惠、悠游卡电子票证(包括支付小额消费、储值)等功能;如勾选不同意者,作为不记名式悠游卡数位学生证(无法享有挂失及余额返还服务),本证仅作为学生身份识别及学校内图书借阅之用,未来如欲使用上述功能,则须自行支付制卡费重新办卡,或持卡向各相关机关重新提出申请绑定。
二、如学生证遗失,请至台中市数位学生证网站办理停卡与补发,厂商会于缴费隔天制作学生证后以挂号寄出。如有疑问,请详见网站公告及常见问答,或来电注册组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