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三批浙江省特级教师评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24号)文件精神,在个人申报、学校和区、县(市)教体局推荐的基础上,经绍兴市省特级教师推荐委员会评审推荐,确定姚国明等29名同志为第十三批省特级教师拟推荐人选,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7日至7月14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为反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保密。
通讯地址: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洋江西路58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