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力资源管理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 科高级专门人才。要求学生要学习管理学、经济学及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人力资源管理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人力 资源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
港澳考生可不考001、002两门课程,但须加考231课程。
根据粤考委[2006]8号文件《转发全国考办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学语文》课程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本专业从2007年4月开始调整考试计划。(详细请点击查阅)
必考课程11门,共56学分;选考课程4门,共28学分;加考课程5门,共24学分;
1、101至104课程中须选考不少于14学分。
2、经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管理、行政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其他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至205课程。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
3、本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申办毕业。
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专科或本科毕业生以及各类在校生(含自考在校生),可报考专起本。
专业课每年1、7月参加自考(独立办班)考试;公共课每年1、4、7、10月四次考试。
学生持身份证复印件二份,3张小一寸免冠彩照,来校填表、注册、交费(报读本科需验专科毕业证并交复印件一份),报名后不办理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