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人才新政:公积金额度放宽4倍!
近日,《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才安居服务工作办法(试行)》正式发布。
近日,《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才安居服务工作办法(试行)》正式发布。
从2018年5月《南京市江北新区直管区人才安居办法(试行)》(宁新区管发〔2018〕118号)发布后,此次《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才安居服务工作办法(试行)》将人才安居购房服务由原有政策适用企业范围中的A-E类及F类的博士人才扩大至F类硕士及年薪50万以上企业高管,同时也扩大至新区直管区范围内各单位中的博士及在新区注册登记的集成电路企业及符合新区“两城一中心”等产业政策企业中的F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