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为宣传某一事物而特地发行的邮票称为特种邮票。特种邮票在构图、设计和印量上与纪念邮票差不多。“事物”的含意十分广泛,有人物,建筑、绘图、风景、动植物等。“特殊的”在英语中写为“Special”,故一般用“S”表示特种邮票。我国1951年10月至1966年5月发行的特种邮票均用“特”字开头,其志号表示内容和纪念邮票一样。
我国纪、特邮票的志号也有一些变化,纪1到纪15,特1到特3没有年号。1967年4月至1973年10月期间发行的邮票再没有分纪、特,但根据以上定义,集邮者仍可以分清某套邮票是纪念邮票还是特种邮票。这个时期又可分为两个阶段,1967年4月至1970年1月内发行的邮票没有注明志号,统称为“文”字邮票,“文”字邮票共发行19套计80枚。1970年8月至1973年10月发行的邮票也不分纪念邮票和特种邮票,统称为“编号”邮票,编号邮票一共发行21套计95枚。
如1973年1月15日发行的《熊描》特种邮票中之一枚,邮票下方注有“1973”,表示该枚邮票从1970年8月起总编号为第62枚,1973年发行。这套邮票共计6枚,枚编号为5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