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铁路中心站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于2017年9月28日,在台州市政府进行了规划评审,原则通过。根据会议有关意见,设计单位对方案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条等规定,现将完善后的方案在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台州市规划展览馆、现场进行批前公告,如有意见,请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台州市规划局。本次公告的内容仅作征求意见用途,不作任何项目的审批依据,最终成果以我局汇总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批复为准,台州市规划局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