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习惯性流产,除了染色体异常、内分泌异常、子宫构造畸形等常见原因外,有一种名为“抗磷脂症候群”的疾病,血中存在“抗磷脂抗体”,不仅容易造成动、静脉血管栓塞,还可能引起反复流产,一般人对此却很陌生。

所谓的抗磷脂抗体,包含LAC、aCL、a2GPI等抗体。这种疾病的成因尚不清楚,可分为原发性与次发性,原发性的发生几率较低,和其他疾病并无关联;而次发性则与某些免疫疾病有关,其中最常见的是红斑性狼疮。

根据国际抗磷脂抗体学会制订的规范,有栓塞病史,且有两次以上的抗磷脂抗体检测呈阳性,即可确诊为抗磷脂症候群,建议长期使用抗凝血剂来预防血栓,且应在确诊并发生第一次静脉血栓时,就开始口服抗凝血剂,使凝血功能的国际标准化比值(INR)维持在2到3之间。

如果确诊病患已发生动脉血栓,则建议口服抗凝血剂的治疗目标,应维持INR在3到4之间;通常INR值愈大,愈容易出血,正常人约在0.8到1.2之间。

不过,有些学者建议单用抗血小板药物或抗凝血药物,也有人建议两者并用,目前治疗准则尚无共识;至于这种治疗是否增加出血的风险,也仍有争议,不少研究认为,抗磷脂症候群所造成的伤害,远比出血风险高出许多。

研究指出,具有三种抗磷脂抗体的病患,比起只有一种抗磷脂抗体的病人,发生栓塞的几率高出许多倍。因此,针对高风险病人,需要更积极的治疗与监测;至于只有一种抗体呈阳性的病患,其栓塞几率和一般人差不多,所以治疗方式和一般人相同即可。

女性若抗磷脂抗体呈阳性,且经常性流产,建议可使用抗凝血剂“肝素”和低剂量“阿斯匹灵”,以预防再次流产;但口服抗凝血剂在怀孕后应即停用,以免造成畸胎。至于抗凝血剂的剂量,若是无任何栓塞病史者,建议使用预防性剂量即可;而曾有栓塞病史的女性,则应使用治疗剂量。

根据2012年美国胸腔科医学会所制订的治疗准则,女性符合抗磷脂症候群的血液诊断标准、且曾流产三次以上,就建议接受上述的药物治疗。而且患者一旦怀孕,便需要包括妇产科、风湿免疫科、血液科和新生儿科医师在内的完整医疗团队,共同提供照护。

由于目前尚缺乏大型临床研究报告,在开始上述治疗之前,病人应与医师详细讨论。而已确诊为抗磷脂症候群的女性,若曾有过正常生产、或第一次生产,可先密集追踪母亲与胎儿,暂时不必治疗;但可考虑使用低剂量阿斯匹灵,因为它有预防子痫前症的效果。

如果患者曾在怀孕十周以内流产、且无栓塞病史,第一线建议药物为低剂量阿斯匹灵,应在怀孕前开始使用。若曾在怀孕十周以上流产、且无栓塞病史者,建议同时使用低剂量阿斯匹灵与预防性肝素;如果治疗失败,则肝素要考虑改用治疗剂量。至于有栓塞病史者,则建议在准备怀孕时就使用治疗剂量的抗凝血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