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执法人员利用走航车对某化工园开展走航巡查。走航车在移动至潍坊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门口时出现VOCs高值点,执法人员随即带领走航车辆进入该企业厂区内进行检测,同时利用VOCs泄露检测仪(红外摄像机)对该企业废气排放口进行检查。
经现场勘察和确认,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5号车间P8排放口正在排放大量挥发性有机气体。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立即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排放口进行了人工检测。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69.0625万元。
同时,还要做好VOCs有机废气的收集工作,废气的收集应根据不同的部位、不同的废气性质及不同的处理方法分别进行收集,生产过程要采取降低废气量的措施,收集过程中必须考虑安全,确保与废气处理工艺相配套。
工厂废气排放不达标?要怎么处理才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