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交回车队及以任何到付形式交回。
必须亲身或委托朋友或以寄付形式交回香港九龙青山道489-491号香港工业中心C座2楼208室。
购物金会于星期五统一发放,如当日为公众假期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天。
必须登入账户方可兑换购物金。
此购物金有效期为30日(以发放到户口开始计)。
此回收计划所回赠之购物金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退还。
每张订单不限消费金额均可使用购物金。
每张订单没有使用购物金金额上限。
必须于付款前的购物车页面中按“折抵购物金”拣选您该订单使用的数量方可兑现。
此购物金并不适用作支付所有运费及其他附加费。
本公司不会因人为错误(如丢失或被盗)而重发购物金。
购物金将于结账时自动扣除并显示于订单上。
会员可于账户“商店购物金"栏查阅个人购物金余额。
使用购物金后所产生之运费,客人需自行承担。
由此回收计划所回赠之购物金的有效期不可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