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日期:2022年12月6日。
2.各院(部、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日期:2022年12月12日前。
3.向研究生院报送各院(部、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截止日期:2022年12月14日。
4.向研究生院报送学位申请材料截止日期:2023年1月4日(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1.统招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答辩登记、审核由研究生院培养科负责,具体安排以培养科的通知为准,答辩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6日。
2.单证硕士(只有学位证)学生、仅学位答辩学生的答辩登记、审核由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负责。此类研究生的答辩登记、审核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30日(答辩前一周必须报送审核材料),完成答辩的日期为2022年12月6日。
1.参与校双盲评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务必于2022年10月14日前登陆贵州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URL])提交评阅申请,并上传经导师同意送审的学位论文(盲评的学位论文必须是盲评论文格式)。2022年10月18日前导师及学院完成评阅审核。博士研究生论文盲评需三位专家,硕士研究生论文盲评需二位专家,校学位办送专家进行评阅,各培养单位无需送审。
1.本次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待评阅意见通过后,须在“学位管理暨论文评阅”模块中填写答辩申请(请务必认真填写完每一项内容后再提交,特别是论文发表及科研情况要据实填写,各培养单位要针对此项做严格的答辩审核),答辩完成后由答辩秘书录入答辩结果即可进入学位申请环节,填写完整的学位申请书和学位申请表后再提交。
2.在学位申请时,统招博士、硕士上传的照片务必和学信网保持一致,单证硕士(只有学位证)学生请务必上传蓝底照片。
学位申请材料应包括:(本次答辩但不申请学位的学生请勿报送材料;若报送无关材料,材料丢失后果自负)
1.答辩系列表(1份,有表决票的原件);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纸质版盖章有效,要求详见附件);
4.学位申请者照片;统招博士、硕士不需提交纸质及数码照片,单证硕士需提交小2寸蓝底纸质照片1张,电子照片由各学院(部、中心)统一收齐备用;
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以上安排和要求,做好学位申请的有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具体方案,明确各阶段的时间要求,按期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