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课程学费(非澳门居民适用—内地、香港特区、台湾及其他境外学生)
1. 2021/2022学年入学的新生及复学学生须按上述金额缴交学费。
2. 学士学位课程总学费在正常修读年期内分八期缴交,第一期于入学注册前缴交,其后每期分别在每学期注册前缴交,缴交日期以学院交学费通知为准。
3. 硕士学位课程总学费在正常修读年期内分二期缴交,第一期于入学注册前缴交,第二期在第二年注册前缴交,缴交日期以学院交学费通知为准。
4. 应用老年学证书课程总学费一次性于入学注册前缴交。
6. 学生在正常修读年期内超额修读科目、重修、旁听等或未能于正常修读年期内修毕课程,须额外缴交相关费用(具体以最新学年的学生手册为准)。
1. 学生须接受上述学费表所有条款,于学院规定的期限内缴交各项费用,学院拥有根据本身规章对逾期缴交费的学生作最终处理权利。
2. 以外币或电汇等方式缴交学费或费用,学生须支付任何银行手续费,如学院实际收到的金额少于应缴交金额,学生须补回差额。
3. 所有费用一经缴交,恕不退还或转让。
4. 学费及相关费用的调整,按学院最新公布为准。
5. 有关费用之一切纠纷,本学院拥有最终仲裁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