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十分成功的香港自家品牌玩具企业,股东共有三人,其中小股东A君只占10%股份。 公司在廿年前将生产基地搬到深圳宝安,近年盈利都算丰厚,每年达到千万港元以上。
A君因为只是小股东,而且不谙生产,所以只是帮手做业务推销的工作,因此经常流连在高尔夫球场、休闲嬉戏娱乐场所,连董事酬金加股息每年超过二百万元也不够他花费,更且欠下一身债务。
其他两位股东经常劝告A君不要这样下去,但有人不听忠告,最后提出卖掉10%股权予主要股东。 至此,大股东在不太情愿情况之下建议用资产净值来计算A君的10%股份,但A君并不同意,要求过去三年盈利总和之10%作为交易价格, 三位股东当然谈不拢。 但A君因为被财务公司逼得太紧,最终协议某一个估值价格将10%股份售予两位大股东。
虽然转股手续经已办妥,但A君始终忿忿不平,觉得两位大股东欺负他,没有付给他“合理”的价格,他于是向香港和深圳的税务机关举报旧公司逃税,而两地的税务机关在三个月内先后向那间公司进行调查。
这间公司的董事一直没有理会编制财务报表和报税的问题,从来只交给老会计主任去处理,连会计师也好几年没有碰过头。 原来,会计主任一心为公司省钱,只沿着过去香港公司未搬厂之前的盈利水平去编帐给香港会计师审核; 因此,相当部分的盈利并没有反影在过去七年的报税表之内。
经过十多个月的税务调查,该公司最终缴纳了香港税连罚款共九百多万元,中国那方面就更严重了,对这间公司而言可谓打击极之沉重,而A君虽然是旧股东(和投诉人)却不须要负任何责任。 这个个案有点唏嘘,却是最常见也最有机会被调查的起因。
我们成立于1983年,由资深执业会计师(英国特许及香港政府认可)创办,我们的公司团队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已为中、港两地不少企业提供专业服务。